招生班別 (以大學進學課程為例)

 入學時期 可申請最長期間 報名截止日期 入管局提出日期 審查結果發表日
1月入學 1年3個月 前年度8月中旬 前年度9月中旬 前年度11月上旬
4月入學 1年或2年 前年度10月下旬 前年度11月下旬 2月下旬
7月入學 1年9個月 2月中旬 3月中旬 5月中旬
10月入學 1年6個月 5月上旬 6月上旬 8月下旬
**一般課程的話,可接受僅1年的申請(沒有6個月的),且可申請最長期間為2年。

報名資格

報名者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具有12年以上正式學校教育學歷,身心健康且遵守日本法律者。

課程

升學課程

日本語學校修了後在日本繼續升學(最短一年,最長兩年)

一般課程

日本語學校修了後回國(最短一年,最長兩年)

上課時間

週一至週五(不包含學校假日及國定假日)

上午班 09:00~12:30
下午班 13:00~16:30

※上午班或下午班無法指定,學校會依按照程度分配

申請文件

所有文件請用黑筆、中文填寫,盡量不要塗改,新高通會協助翻譯。填寫時請勿使用可擦拭的修正筆。請提出6個月內申請之文件,銀行存款證明為3個月內。

申請者本人資料

  1. 入學申請書(指定表格1)下載pdf
  2. 履歷書(指定表格2)下載pdf
  3. 護照影本
  4.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5. 最高學歷學校成績單
  6. 在學證明或在職證明(若有才需要)
  7. 日本語檢定合格證書(如有請盡量提供。日本語能力測驗(JLPT)、J.TEST、NAT-TEST等)
    如未持有證書者,請提出學習時數150小時以上證明。
    **如大學畢業後未滿5年者則無須提出。
  8. 直4cm X 橫3cm證件照4張
  9. 畢業後5年以上者需要提供詳細申請理由。

經費支付人資料

  1. 經費支付書(指定表格3)下載pdf
  2. 經費支付人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文件(戶籍謄本或出生證明)
  3. 經費支付人在職證明(或營業許可證)
  4. 經費支付人收入證明(或所得課稅證明)
  5. 經費支付人銀行存款證明
  6. 如經費支付人住在日本,請提供住民票

學費及其他費用

  1. 報名表郵寄處:104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72號7F-5    新高通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 學校選考費(報名費):20,000日幣。(由學校於學費請求時一併收取。注意,無論合格與否,報名費都不予退還。)
  3. 報名方法:繳納完報名費後,備齊各項報名資料並以掛號郵寄至本公司。
  4. 受理時間:本公司營業時間星期一~五,09:00~18:00

山梨縣甲府校 (以第一年費用為例)

付款方式 入學金 教學費 其他費用 保險費 合計
一次付清 50,000 520,000 80,000 10,000 660,000
分期付款 50,000 560,000 80,000 10,000 700,000

※其他費用包含教材費用及課外活動費。

東京校(以第一年費用為例)

付款方式 入學金 教學費 其他費用 保險費 合計
一次付清 50,000 620,000 80,000 10,000 760,000
分期付款 50,000 660,000 80,000 10,000 800,000

※包含教材費用及課外活動費。

其他注意事項

關於學生公寓

學校與不動產公司或房東訂定契約,在學生入學前會安排好學校週邊價格適中的公寓。這些公寓大部分採用住宅保證公司制度,所以留學生不需要保證人也可以順利入住。假如學生自行在外租借公寓,學校無法做租房的保證人,敬請見諒。

甲府校

甲府校可以介紹的學生公寓為單人居住結構,房間格局來說最多能安排兩個人合租。單人公寓一般包括起居室、廚房和衛浴間。大部分的房型月房租在30,000日圓左右,入住時還需支付入住費、禮金、保證金等。

一般情況下日本租房時,除了空調之外房間不帶任何家電用品。學校為新同學特別準備了冰箱、洗衣機(有的房型為公用)、桌椅及一些簡單生活用品。大部分房型都有wi-fi。

東京校

東京校根據學生預算為學生介紹周邊的公寓,房間不同條件及房租也不同。東京地區合租Share house比較多,一般備有空調、公用冰箱、公用洗衣機、桌椅、廚房、衛浴間、wi-fi環境。月租費一般在35,000~60,000之間不等。

關於退費

  1. 無論任何理由,報名費一律不退還。
  2. 日本入出國在留管理局交付「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後,若因日台交流協會不予發給入國簽證;或在來日之前發生(事先)無法預測之原因而須辭退入學時,在扣除報名費及入學金之後會退還其他款項。(退還款項前,學校先確認入學許可書,在留資格證明書是否已經歸還,及日台交流協會確實拒絕發給簽證之後,才會退還款項。)
  3. 學費採分期付款者,第一年入學後不滿6個月時,前6個月費用一律不退還。
    學費採一次付清者,第一年入學後不滿6個月時,學費甲府校退還240000日幣,東京校退還290000日幣,其他費用則退還40000日幣。
    學費採一次付清者,第一年入學入學已超過6個月而途中退學者,後6個月費用一律不退還。
  4. 退還學費時,學校會先扣除匯款所需之手續費之後再退還款項。

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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